为规范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经营管理,市卫健委起草了《潍坊市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管理规范(试行)》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 
1.传真:8090300
2.电子邮箱:wfwjwawbad@wf.shandong.cn
3.通信地址: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19层,邮政编码:261031
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2月30日。
附件:潍坊市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管理规范(征求意见稿)
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
2021年12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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