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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潍坊市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管理规范(试行)》政策解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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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22-04-25 15:10    

    一、政策背景

  一是市政府《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潍坊建设的实施方案》(潍政发字〔2020〕30号)、《潍坊市创建山东省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市工作方案》(潍政办字〔2020〕69号)提出了“合理膳食行动”任务,特别指出要“针对不同群体提出具有差异化需求的膳食营养指导”。

  二是规范医疗机构经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要求。目前,医疗机构面临较大的临床营养干预需求,医疗机构经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资质、义务以及规章制度、人员配备等需要进一步明确。

  二、制定依据

  《规范》制定的主要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《特医食品注册管理办法》《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《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》等法律法规,市政府《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潍坊建设的实施方案》(潍政发字〔2020〕30号)、《潍坊市创建山东省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市工作方案》(潍政办字〔2020〕69号)等文件等文件要求,以及潍坊的实际情况。

  三、起草目的

  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出台的政策,规范医疗机构开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行为,明确机构资质、人员配备、履行义务、建章立制等要求,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。

  四、主要内容

  《规范》从等医疗机构范围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定义、医疗机构经营要求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使用要求、有关负责等4个方面,提出了规范经营、确保质量和安全的要求。

  五、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

  解读单位: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

  解读顾问:医政科

  咨询电话:8091605

    

     文件:关于印发《潍坊市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管理规范(试行)》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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